擔保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擔保方式;
(四)擔保範圍;
(五)保證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擔保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規定的,可以補充。
擔保的方式有:(1)壹般擔保;(2)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