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並打印申請表。
第二步:借款人攜申請表到所在村或鄉鎮確認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屬縣城居委會管轄戶口的借款人到居委會或縣民政局確定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
第三步:借款人和***同借款人壹同攜申請表原件(壹試兩份)、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復印件)、學生證(在校生)或錄取通知書(新生)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
第四步: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生申請信息,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無誤後,現場錄入合同信息等有關信息並提交通過。
第五步:縣學生資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壹試兩份)和助學貸款受理證明,並現場與借款人、***同借款人簽訂合同,再將受理證明交學生帶至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