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別人用妳的身份證借錢。雖然是妳的名字,但只要妳不在場簽字,貸款就與妳無關。
3.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簽名必須本人簽名或親筆簽名,如代簽名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4.如果妳簽字或者按手印,妳就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證明貸款資金實際被妳部分或全部使用,妳就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按時還款,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有人冒充妳的身份去借錢,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但它的行為在任何法律意義上都與妳無關。可以提醒信用社及時報案,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