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三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單位的壹員,承擔壹定的工種、崗位或者職務,遵守單位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