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提取: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退休了;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戶口遷出本市且未在本市就業或定居國外的;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租住公有住房且租金超過家庭月收入30%的;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依法取得受益權。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