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500萬元以下個人經營性貸款自主核銷。
金融業要求放寬呆賬核銷政策的呼聲終於得到了金融界的回應。
近日,財政部發布《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修訂版2013)。與2010的核銷方式相比,未來金融機構將擁有更加寬松的自主核銷權限。
監管政策大幅放寬。
記者對比新舊版本發現,單戶貸款余額654.38+00萬元及以下的金融企業經654.38+0年以上追索仍無法收回的中小企業貸款和涉農貸款,可按銷賬留案原則自主核銷。
此前,金融企業自主核銷這兩類貸款的權限為單筆貸款500萬元。
同時,新辦法還首次允許金融企業自主核銷單戶貸款余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個體經營性貸款。
此外,各類貸款的回收時間也有所縮短,大部分由2年縮短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