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從銀行貸款時,要有相應的貸款用途,企業從銀行借出的貸款要按貸款時的約定,用於相應的用途,銀行發現企業不按約定違規用款可以要求收回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壹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