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房貸信用違約風險;
2.抵押期限錯配的風險;
3.最後貸款人風險。
4.法律風險;
5.這使得中央銀行更難監管貨幣和信貸;
6.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
7.信息不對稱和信息透明;
8.技術風險。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收入與債務償還比例的合理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的收入、負債、費用、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金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242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