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會,央行是個行政單位,並不辦理具體金融業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壹) 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 與壹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 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 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五) 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