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畢業生,由國家給予學費補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補償後的學費將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未全部償還前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