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校園貸案例的屢屢發生,成為了深陷其中的大學生的噩夢。在承擔借款人義務的同時,平臺方該履行怎樣的責任金融投資報記者就此向法律人士進行了咨詢。 利率不得高於銀行4倍“目前校園貸違法違規案件主要有兩類”, 北京 問天 律師 事務所主任張遠忠向金融投資報記者表示,其壹是貸款資質的審查過於寬松,部分學生過度借貸;其二是以“裸條”作為擔保,無法歸還借款就予以公開。
法律客觀:根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 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