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3%以上(不含3%)的,買受人可以選擇多退少補或退還所購商品房。買受人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書面申請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及利息(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退款之日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