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範本:借款人(身份證號),出借人(公司名稱)因用於(寫明事由)於某年某月某日向出借人某某借款人民幣(大寫)XX元,(支付方式為:現金/銀行轉賬)。小寫XX元,利息***XX元。期限為X月,於某年某月某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願承擔所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借款人簽字或蓋章,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