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狀況證明;
4、凡單位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須正常繳納六個月(含)以上,且月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五年(含)以內的,可申請住房貸款;
6.如果員工第壹次和第二次申請貸款,則需要支付超過購房價格20%(含)的首付款;
7.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個人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