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中心於2001年12月開始試營業,並於壹年後正式營業。目前,擔保中心已開展的業務有:為在北京市區域內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安居房、集資房和二手房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貼息商業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擔保期間,擔保中心對借款人償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因發生意外事件不能按期償還貸款的,可以申請貸款減免。
為進壹步促進擔保中心和信用中心的發展,經主管部門研究決定,自 2005 年 4 月起,擔保中心與信用中心本著優勢互補、資源***享的原則合署辦公,合署辦公後信用中心對外原有職責和業務範圍不變。信用中心通過對公積金借款申請人貸前信用評估,有效防範並降低了貸前金融風險,使擔保中心風險控制更加規範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