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賣的第壹套房子是有抵押、債務等糾紛的房子,被法院查封,然後拍賣行進行競價,然後拍賣師辦理操作手續,也就是說妳交錢,然後法院做出判決,直接去建委拿房本,結束交易流程。
還有壹種可能是拍賣行競拍房產,但是妳可以競拍。(這次是拍賣公司進行內幕信息的壹種方式,但是妳要先交壹部分風險保證金才能進拍賣行。這個定金是給妳用來競拍樓盤的,但是妳不買。這個時候錢就不退了。買的話可以充當房款。)然後,拍賣完成後,法院會做出判決,妳把錢全部交給法院,法院協助妳去建委辦理房產更名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