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 (開發商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2、現住房 (即房改購買產權);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無產權住房(必須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權作抵押;
5、拍賣房 (拍賣公司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