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續未完:貸款合同需要經過多重手續,並不能壹次性辦好,因此借貸人沒拿到合同,可等手續完成後,會提醒借貸人去領取合同。
2、工作人員遺忘:工作人員的業務非常繁忙,會導致忘記提醒借貸人拿貸款合同,可向工作人員咨詢、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