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城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權人以及與房屋所有權人或房屋使用權人***同居住的直系親屬。
3、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及土地、建設、規劃等部門的批準文件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提供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規定且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