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2、在本市已有壹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3、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壹信貸政策底線的基礎上協商確定。
4、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