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較高貸款額度從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較高貸款額度30萬元不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