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6日,湖北女孩張赟來到深圳龍崗森鑫源職業介紹所求職。在不到壹小時的時間裏,張赟的父親再也沒有聯系過她。當天下午,張的父親立即前往他女兒申請的用人單位找人,但被告知該單位沒有招聘張赟。
巧合的是,2003年8月28日,20歲的年輕女孩楊告別哥哥,來到她通過森鑫源職業介紹所聯系的惠得利電子廠。結果她失去了聯系。當她的家人去電子廠找人時,他們得知這家工廠從未被職業介紹所招聘過。
事情是如此相似,但失蹤的女孩遠不止這兩個。截至2003年9月,龍崗公安分局的六個派出所收到了許多年輕女性尋找工作的失蹤案件。不到半年時間,失蹤人數高達12人,迅速引起廣東省公安廳和深圳公眾的高度重視,並迅速展開調查。
起初,有人分析這很可能是壹起人口販賣案件,因為失蹤人員都是年輕女性,而且人數眾多,因此很可能是被販賣賣淫的。但不管是什麽原因,我們都得從這家名為“森鑫源”的職業介紹所說起,因為每個女孩找的“單位”都是在這裏聯系的。
2003年6月5438+00日6月5438+02日,在職業介紹所的配合下,警方終於抓住了正在被高薪聘請的犯罪嫌疑人馬勇,並在她的包裏發現了壹名失蹤女孩的簡歷。
被拘留後,馬勇聲稱他和另外兩名同夥自今年4月以來壹直在森鑫源職業介紹所工作,假裝是公司員工進行招聘,挑選長得年輕漂亮的女孩,並利用“高薪“工作引誘她們到香港賣淫。現在那些女孩已經消失了。
盡管這符合警方當時的猜測,但在隨後的調查中,警方發現事情可能遠沒有那麽簡單,尤其是在警方在馬勇的出租房內發現了這些失蹤女孩的身份證件、衣服和血跡後,馬勇的供詞被徹底推翻。
很快,馬勇承認了殺人的事實,並同時供出了自己的同夥段誌群。2003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3月,段誌群被警方逮捕。
隨後,兩人交代,自2003年5月起,他們在“森鑫源”職業介紹所假扮招聘公司代表,用高薪騙取求職者的註意,然後挑選獨自應聘的年輕瘦弱女性,誘騙其在租住的出租屋內殺害。
在拿走受害者的財物和文件並脫掉衣服後,馬勇用菜刀和斧頭將屍體肢解,然後用剪刀將屍體的面部切開或剪掉,以防止屍體被發現和認出。最後,兩人將屍體碎片分成幾袋,扔進了布吉農批的市場和布吉河附近的田地裏。
隨後,警方在多個拋屍地點找到了失蹤女孩的遺體,經過DNA檢測,確認有十余人失蹤。
馬、段作案頻率之高、受害人數之多、手段之殘忍,是名副其實的變態惡魔。顯然,他們犯罪不僅僅是為了尋求金錢,更是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欲望。但不管動機如何,割草者會砍下這個惡魔的頭。
2003年6月27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馬勇、段誌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馬勇和段誌群這兩個殘忍殺害12名年輕婦女的惡魔於2003年6月5438+02月08日被處決。
社會的復雜總是讓年輕人措手不及,危險其實並不遙遠。總之,請記住每個人只說三句話,不要太相信陌生人,也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