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2.購房人在本市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3、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4.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70%;
5.購房人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房證明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6.購房人離婚前能提供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50%。
深圳安居房抵押後的貸款程序如下:
1.《深圳安珠商品房認購協議》簽訂後,買受人應向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或出賣人合作按揭銀行申請辦理按揭貸款手續;
2.在深圳住房認購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付清首付款;
3.如不能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不能辦理按揭貸款之日起,在《深圳市安珠商品房認購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向出賣人壹次性付清房款。
《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措施》第六條進壹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約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提出以下要求:
(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政策;
(2)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3)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和深圳銀監局將繼續加強監管,指導商業銀行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商業銀行應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進壹步加強住房信貸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