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的對象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城鎮大型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零就業”家庭成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後需要安置的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城鎮失業人員、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已進行城鎮失業登記的城鎮退役軍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軍人、留學回國人員、失地農民優待證、復工證。
3.勞動密集型企業(當年新招用的下崗職工必須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並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
4.再就業基地企業(新設立的企業,職工總數應在50人以上,新招用下崗職工應占本企業職工總數的30%,並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安置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職工總數在50人以上。吸收原企業富余人員占本企業職工總數的30%,並與安置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當年需安置的下崗失業人員和富余人員比例達到30%;註冊資本不足50萬元的,安置下崗職工和富余人員20人以上,且其個人股本總額占註冊企業和職工人數的60%以上;企業職工總數在20人以上的,安置就業困難人員須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並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
5、非正規就業組織(由下崗職工以自負盈虧、自辦企業、自負盈虧的形式組織的,雇用下崗職工必須占勞動就業組織職工總數的60%以上);
6.創業孵化基地。
第二,貸款條款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除廣告外,桑拿、按摩、氧吧、娛樂、網吧、礦山等國家政策不支持和鼓勵的行業。
三、個人貸款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申請人、配偶、伴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殘疾證、大中專畢業生證、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創業證、留學回國人員證、失地農民優惠證、回國工作證);
2.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
3、再就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4.貸前問卷;
5.反擔保人身份證、反擔保人單位證明、扣款承諾書;
6.反擔保人簽署的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書壹式兩份。
四、小企業貸款提供信息
1,再就業擔保貸款時申請審批表;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貸款卡復印件;
6.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及上壹年度和本期的財務報表;
7、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下崗職工證明;
9、再就業基地證明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證明;
10,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
11,企業員工勞動合同;
12,繳納養老保險證明;
13,企業員工花名冊;
14,工資發放表(最近3個月);
15,銀行借款合同及借據,簽訂擔保或抵押擔保合同的相關材料。
動詞 (verb的縮寫)批準和發放
及時受理各類創業者的貸款申請,並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前調查和審查,做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