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流程壹般如下:
1.準備材料:持身份證、公積金卡,填寫提取申請表,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體檢證明等);
2.選擇提取方式: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相應的提取方式(如購房提取、個人住房貸款提取、大病醫療提取等。);
3.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和申請表提交給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購房提取或個人住房貸款提取的,需提供購房合同、銀行貸款合同等相關材料;
4.審核批準:公積金管理部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予以批準,確定提取額度,撥付資金;
5.提取資金的接收:根據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卡號,提取的公積金資金將打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辦理公積金所需資料如下:
1.有效身份證明:包括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2.婚姻狀況證明:如申請人已婚,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等婚姻狀況證明;
3.財產證明:申請人正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需提供財產證明或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4.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申請人的個人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銀行卡號、開戶行、賬戶名稱等。,是必需的。
綜上所述,繼承公積金的手續需要在壹定期限內辦理,不同地區和規定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