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工作崗位。
以《河南省征兵工作條例》為例,該條例規定,在征兵期間,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征集或者錄用的預定服現役的公民,應當優先履行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並保留其服役期間的錄用或者聘用資格。
服現役不滿12年的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工人,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選擇回原單位的,享受同等職務、同等工齡職工待遇。
2.定向考試。
現役期間,當兵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招錄公務員、政法幹警、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時,按壹定比例用於招錄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招錄政法幹警時,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增加10分。招收基層軍隊幹部時,優先招收優秀退役士官和在校大學生。
3.命令位置。
現役12年以上的士官,現役期間和平時期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因戰致殘的,烈士子女,由政府分配工作。符合上述條件,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考慮。
4.返校折扣。
入伍前已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退役士兵,允許其退出現役後2年內入學或者復學。
入學後或復學期間,可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畢業後參加國防生、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軍官選拔的優先考慮。
5.上學優先。
退役後三年內,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增加10分,推薦碩士研究生免試二類及以上(指初試);具有高職(專科)學歷者,退役後免試錄取成人本科或經壹定考試後錄取普通本科;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者,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錄取普通本科。
退役軍人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加10分。
6.支持就業。
退役士兵退役後1年內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將獲得稅收優惠和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退役士兵將獲得財政優惠。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首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3年內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最高每戶每年9600元。高校畢業生退出現役後1年內,可視為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手續在原高校再次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擴展數據:
退休後享受的優惠政策:
1.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根據實際需求,每年安排壹定數量的專項計劃,專門用於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專項計劃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獨下達,不得挪用。
2.將在校大學生(含大壹新生)的兵役情況納入被學校排除在外的學生選拔指標體系。鼓勵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讀研究生的高校制定免試生選拔辦法,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將在校期間服兵役情況納入免試生選拔指標體系。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學位。
3.將考研加分範圍擴大到在校大學生(含大壹新生)。在繼續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退役人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學業後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總分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伍。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考試,招生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根據當地情況和報名情況確定。
5.入伍優惠政策附在高校新生錄取通知書上。高校在給新生發錄取通知書時,會附上壹張入伍宣傳單,主要包括優惠政策匯總、報名流程指南、學生報名要求等內容。
參考資料:
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