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為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需要註意的是:2021年2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壹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針對去年7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細化了審慎監管要求。業內人士認為,《通知》大幅度收緊了互聯網貸款政策要求,是對《辦法》的進壹步細化和修正,主要目的在於落實中央關於規範金融科技和平臺經濟發展的壹系列要求,進壹步加強金融監管,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
劃定互聯網貸款“三條紅線”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同時,明確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壹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壹級資本凈額的25%;限額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
地方銀行不得跨區展業
除了“三條紅線”,在此次《通知》中還有壹條引發熱議的規定是:“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註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合理設置過渡期
踩了“紅線”的“老”業務怎麽辦?消費者和小微企業會不會受到影響?面對銀行客戶的擔憂,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
關於銀行貸款的法律法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壹)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三)對同壹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壹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國工商銀行商業用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規範商業用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商業用房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購置自營商業用房和自用辦公用房的貸款。第三條發放商業用房貸款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第四條無論借貸合同最終是否訂立,合同當事人對知悉的對方有關情況均有保密義務。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國工商銀行所屬分支機構辦理的商業用房貸款。第二章借款人條件第六條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並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第七條借款人申請商業用房貸款,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企(事)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須有法人營業執照或有權部門批準設立的證明文件,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
(二)企(事)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要有貸款證,並在我行開立基本帳戶或壹般帳戶;
(三)自然人須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並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四)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六)有購買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的合同或協議;
(七)所購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價格基本符合貸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的價格;
(八)自籌資金不低於總購房款的50%;
(九)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第三章貸款方式第八條商業用房貸款采取擔保貸款的方式:
(壹)抵押貸款,系指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1.抵押物的價值應由貸款人或其認可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確認,評估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50%。
2.抵押人應到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合同》應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壹受益人;保險期不得短於申請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借款的全部本息額;保險單不得含有任何有損貸款人權益的限制性條款;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
3.貸款人與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後,雙方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
4.抵押權設定後,所有能夠證明抵押物權屬的證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險單證(證本)等,均由貸款人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
5.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重復抵押或出租、轉讓、出售和饋贈。抵押人負有維修、保管和保證抵押物安全、完好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6.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解除抵押關系。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關系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註銷登記手續。
(二),系指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1.由我行簽發的或銀行間有協議辦理質押凍結擔保的本地其他商業銀行簽發的儲蓄存單(折)、記名式國債、記名式金融債券可以作為質物。的最高比例為:儲蓄存單(折)、記名式國債面值的90%;記名式金融債券面值的80%。
2.出質人應將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3.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不得動用。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損毀,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4.在質押期間,有價證券兌現日期先於還款日期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到期兌現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提存;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3)用貸款人認可的等額債券、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5.質押期內,出質人對於質押的有價證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掛失。
(三)保證貸款,系指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保證人是企(事)業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並辦理年檢手續;
2.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4.有貸償能力;
5.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壹般存款帳戶;
6.無重大債權債務。
保證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可靠的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人處存有壹定數額的保證金。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擔保應當是不可撤銷的全額連帶責任保證。
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什麽制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放貸是商業銀行主要的業務之壹,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時,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嚴格審查貸款人的資質,那麽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的規定是怎樣的?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的規定是什麽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壹)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壹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壹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商業銀行經營的壹般原則
商業銀行是金融市場上影響最大,數量最多,涉及面最廣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的經營壹般至少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1.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體現在流動性方面,而流動性則以效益性為物質基礎。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有效地在三者之問尋求有效的平衡。
2.依法獨立自主經營的原則。這是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的具體體現,也是市場經濟機制運行的必然要求。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有權依法處理其壹切經營管理事務,自主參與民事活動,並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保護存款人利益原則。存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存款人是商業銀行的基本客戶。商業銀行作為債務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嚴格履行自己的債務,切實承擔保護存款人利益的責任,直接關系到銀行自身的經營。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護,他們就選擇其他銀行或退出市場。
4.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業務往來,應以平等自願為基礎,公平交易,不得強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條件,雙方均應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如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等。
商業銀行法對貸款規定
法律分析:1、貸款業務發展戰略。由於商業銀行屬於高風行業。因此。多數商業銀行都將安全性..穩健性作為發展戰略的核心主導思想。在安全性.穩健性原則的指導下。根據自身市場定位的不同。制定具體的發展戰略。
2、貸款審批的分級授權。貸款審批的分級授權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的壹個重要方面。授權的安排由董事會提出統壹原則。由商業銀行的最高管理層負責具體操作並將貸款審批分級授權的安排報董事會批準。貸款審批的授權是根據信貸部門的層次.每壹層次信貸部門信貸人員的職務.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和工作業績以及所負責的具體貸款業務的特點。決定每個信貸部門層次和每位信貸人員的貸款審批品種和貸款審批權限。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通常由三個層次組成。最高層次是商業銀行董事會的貸款審批權。董事會壹般對金額特別大.期限特別長的貸款和壹些特別的貸款進行審批;第二層為銀行信貸委員會的貸款審批權。信貸委員會壹般對金額大和期限長的貸款進行審批;第三層為壹般信貸人員的貸款審批權。壹般信貸人員通常對大量的日常貸款進行獨立或集體審批。
3、貸款的期限結構和品種結構。商業銀行貸款的期限結構是指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在商業銀行貸款總額'中的比重。商業銀行貸款期限結構的確定。主要受資金來源的期限構成以及借款人的生產周期兩個因素影響。貸款的品種結構是指各類貸款在商業銀行貸款總額中的比重。貸款的品種結構主要取決於商業銀行的市場定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