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方法:
壹、申請條件
(壹)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買和建造住房的貸款。
(二)根據借款合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尚未到期,且無逾期現象。
(3)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銀行屬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工、農、中、建四家附屬銀行之壹。
(四)企業向社會公眾貸款的金額和期限不得超過貸款實施細則規定的最高限額。
(5)前後貸款的抵押物應為同壹抵押物。
(6)借款人符合貸款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所需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壹)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
(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合同
(三)申請人上月末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書面證明。
(四)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房地產證》或《宣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證》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申請程序
(壹)申請人持上述資料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縣級管理部(以下簡稱中心)提出申請。
(二)中心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應當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文本。
(3)申請人應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並連同填寫完整的貸款文本壹並提交中心。
(四)經中心批準後,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抵押方式,並出具《宣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通知書》。
(五)申請人持委托貸款通知書及相關資料到受委托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或抵押轉移登記。
(七)中心憑《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和抵押權人變更登記證明出具轉賬支票,歸還申請人所欠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金。
四。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1)貸款金額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剩余金額,精確到分鐘。
(2)貸款期限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剩余貸款期限,精確到日。
(三)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