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根據新的規定,太原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5688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3922元;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規定,本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1880元;陽曲縣1760元;婁煩縣1630元。
今年最高月繳存額為5741元,各繳存比例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按照《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標準》執行。而根據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86541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1636元;最高月繳存額為5192元(其中:單位2596元,個人2596元)。今年太原的公積金繳存標準提高了。
最低月繳存額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為188元(其中:單位94元,個人94元);陽曲縣為176元(其中:單位88元,個人88元);婁煩縣為163元(其中:單位82元,個人81元)。
目前,太原執行的比例是:企業單位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壹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按原標準執行。繳存比例壹律取整數。
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1、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借款人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額度核定要求的,按照不超過80萬元核定,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壹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不超過50萬元核定。
2、同時最高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繳存年限掛鉤,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借款人繳存年限乘以10萬元,繳存年限按照繳存月份除以12取整加1計算,根據繳存年限測算的最高貸款額度低於30萬元的,按照30萬元計算。
3、住房公積金就是用人單位為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壹部分是職工所在單位予以繳存,另壹部分是個人繳存企業代扣。目前只有在職員工才能繳納公積金,且只在城鎮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要用於住房消費支出,具有很高的專用性。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後再以購買同壹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當在申請貸款額度中核減相應的提取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