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註。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女企業主於歡的母親蘇銀霞因為“倒貸款”需要,向地產公司老板吳學占借款135萬,口頭約定月息10%(年利率120%),在支付184萬和壹套價值70萬的的房產後無力還清欠款,遭到暴利催債。這11名催債人當著蘇銀霞兒子於歡的面,用極端手段侮辱她(不忍直視)。趕到現場的民警不作為或許成了壓垮22歲於歡的最後壹根稻草,情急之下,摸出壹把水果刀亂刺,造成1死4傷的悲劇。於歡壹審被判無期徒刑。壹時輿論嘩然,法與情的對立在此案中被無限放大。
贏貝君無意探討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只想談談引發這場血案的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輿論壹般認為,年利率超過36%為高利貸,而此案中的借款年利率高達120% !明明知道高利貸是非法的,那麽於歡的母親為什麽還要借高利貸?如果她不借高利貸,不就沒有這壹場禍事了嗎?
用於歡母親的話說,她們是誤入高利貸陷阱,為了“倒貸款”才去借高利貸的。什麽叫“倒貸款”?不做實業的人或許不知道,生產型企業上了壹定規模,都是負債經營的,銀行貸款和企業的現金流密切相關。當出現壹筆借款未結,下壹筆貸款還沒批下來的情況時,許多企業都會需要“倒貸款”。
當所處行業融資貴、續貸困難時,於歡母親沒有選擇停產,她選擇了高利貸,短時間過壹下橋,等下壹筆銀行貸款下來,行業的輪轉或許就會有喘息之機,但是她沒有等來下壹筆銀行貸款。雖然之後行業復蘇,但這壹切都與她無緣了!
於歡母親蘇銀霞是被逼去高利貸的,她還差壹點賭贏了,盡管這無異於飲鴆止渴,但是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當下,她不得不出此下策。可令人無奈的是目前行政和國資主導的金融體系偏愛國企、央企。國企、央企之外,大型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受到的眷顧相對也算多,而普通民營中小企業往往就是聽天由命。金融機構雪中送炭的少,落井下石的多,真正需要融資的被拒之千裏之外,不需要融資的主動送上門。
金融機構都偏愛大企業,中小企業信用不足,受到的金融支持較少,這是必然的。問題在於,我們的中小企業本身面對的市場競爭不夠公平,可以獲得正規金融支持的渠道就更少。公平的市場環境沒有,中小企業可以獲得各類資源,包括金融支持必然就更少,高利貸因此成為很多中小企業資金周轉的主渠道。很多中小企業主表示,他們從沒有從銀行貸到過款。當然,各顯神通,他們也都有自己的辦法。只是,很遺憾,任何這些辦法,成本都高於銀行。
可見,我們的金融體系建設還有空間,可以有更多各類、多元的金融市場主體,更多層次、多元的融資渠道,但在當下融資渠道極端匱乏,無數個像蘇銀霞這樣的中小企業主深陷融資困局。
這種大背景下,贏貝金融應運而生,使用資產證券化的技術和理念,盤活中小企業存量資產,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贏貝金融根據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他們量身定做了壹個十分精巧的融資結構,或以庫存質押,或以應收賬款質押,再引入強大的資產定價、處置機構,依靠贏貝金融國際投行級別的風控,確保了投資人本金收益完美兌現,做到了融資人和投資人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