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商業銀行雖然是從信用社改制而來,但已經成為銀行業最重要的金融力量,並成為農村金融的最重要的支持力量。農村商業銀行是銀行業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主力軍,在助力縣域經濟發展、穩定金融供給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那麽,農村商業銀行目前的狀況和未來的發展到底如何呢?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
壹是農商行法人機構數量眾多,近幾年的發展較快
從法人銀行機構的數量上看,農村商業銀行是銀行機構中數量最多、發展最快的銀行機構,我國農商行法人機構數量2011 年末只有212 家,到2015 年末的達到了859 家,截至2019年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達4607家中農商行數量已達1478家,不僅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數量最多的壹類,比重也進壹步提升至32.08%。從2011年的212家發展到2019年的1478家,不到10年的時間增長了近6倍。
二是農村商業銀行的法人機構形式多樣,目前分為省市縣三級法人機構
我國的銀行機構雖然現在已經不分行政級別,但仍然存在管理主體的行政級別問題。
壹般認為六大銀行是國家隊,12家股價制銀行是全國性的,18家民營銀行是民營的,城市商業銀行分為省市兩級,這主要是根據主管單位的行政級別看的。
而農村商業銀行則分為省級、市級和縣級,這在我國的銀行體系裏是非常少有的,而且三級農村商業銀行獨立法人、互相不隸屬。所以,要看哪家農村商業銀行的情況。
三是農村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差距較大,大的和小的差距非常大
農村商業銀行分為省級、城市級和縣級三級農村商業銀行,當然很多人可以說現在的銀行已經不分級別,但是要看這家銀行的規模有多大。農村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的差距也非常大,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年末,***有12家農商行資產規模在2000億元以上,資產規模排名前十的農商行,均站上了2300億元。其中有壹家突破1萬億,兩家接近1萬億,但是從第40名開始總資產就已經低於1000億元,而根據2018年末的數據看,從第157位的農村商銀行低於200億總資產規模,可見大量的、數量眾多的農村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在200億以下。
四是去年以來關於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管理不善、虛報涉農貸款等問題多次受到處罰,說明農村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有待提高
從2017年監管風暴以來,各銀行受到監管處罰已經成為正常的現象,而從去年以來,農村商業銀行的處罰成為重點。
今年4至5月份以來,有62家農商行被監管部門處以2630萬元罰款。據銀保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農商行被處罰的“重災區”集中在,內部管理不完善、延緩風險暴露、信貸管理嚴重不盡職、虛報涉農貸款及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等問題。
五是農村商業銀行的管理特別是公司治理結構相對不完善,這也是在未來急需解決的問題
農村商業銀行是金融風險鏈條上最薄弱的環節,也成為腐敗問題的高發之地,雖然風險成因復雜,但其中的關鍵原因就是公司治理失效。
農村商業銀行作為壹個股份制的法人銀行機構,壹般來說股權結構較為分散,這種股權分散的法人銀行結構容易形成高管層特別是最主要負責人缺乏權力的約束,這從農村商業銀行高管腐敗落馬的構成就可以看得出來。在2019年被查的中小銀行20多名高管中,農商行成重中之重有12名,占中小銀行的60%,在這12名農商行的高管中有8名董事長、壹位副董事長、2名行長、1名副行長。可見,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和行長不僅是農村商業銀行的權力中心,更是腐敗的重點目標,原因在於權力過大缺乏約束。
農村商業銀行已經成為支持“三農”的重要金融力量,但目前仍然存在壹些急需解決的管理體制、合規經營等方面的問題。
第壹。從外部看。農商銀行(包括沒改制的聯社)整體是我國金融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資產體量巨大,服務深入鄉鎮。保持縣域農商銀行、農信聯社機構數量長期穩定,是重要的基本金融政策。
第二。從自身整體看。目前已經有相當部分縣區級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已經改制為農商銀行,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幾個省的已經全部完成農商銀行改制組建。產權改革整體上化解了 歷史 包袱和風險,提高了資產質量、充實了資本。整體上農商銀行未來發展更好。
第三。從具體機構看。1400家左右的農商銀行和信用聯社綜合實力很不均衡,有監管二級以上的優良機構,也有少數風險較大的問題機構,而且還在進壹步分化。今後不排查市場化推出(兼並重組等)。
農村信用社是農民真正的銀行
千變萬變,變為跨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