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壹)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形式的靈活就業(即勞動崗位不固定、工作時間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勞動關系不固定的就業形式)、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申報享受社保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5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養老保險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50。補貼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距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長至退休。
(二)對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保補貼政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或通過新就業形態方式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月給予35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
二、壹次性就業補貼。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高校畢業生每人3000元的壹次性就業補貼。
三、壹次性創業補貼。
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建檔立卡脫貧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壹次性創業補貼。
四、助學貸款代償。
在我市市區各類用人單位穩定就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或與企業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且壹年後仍繼續留在本市市區就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其助學貸款尚未償還部分,每年根據還款計劃予以全額代償。
五、創業擔保貸款。
對符合壹定條件的勞動者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5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包括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持《就業創業證》的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