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潤率的平均水平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利息仍作為平均利潤的壹部分,因而利息率也是由平均利潤率決定的。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現狀與改革實踐,這種制約作用可以概括為:利率的總水平要適應大多數企業的負擔能力。也就是說,利率總水平不能太高,太高了大多數企業承受不了;相反,利率總水平也不能太低,太低了不能發揮利率的杠桿作用。
(2)資金的供求情況
在平均利潤率既定時,利息率的變動則取決於平均利潤分割為利息與企業利潤的比例。而這個比例是由借貸資本的供求雙方通過競爭確定的。壹般地,當借貸資本供不應求時,借貸雙方的競爭結果將促進利率上升;相反,當借貸資本供過於求時,競爭的結果必然導致利率下降。在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作為金融市場上的商品的“價格”——利率,與其他商品的價格壹樣受供求規律的制約,因而資金的供求狀況對利率水平的高低仍然有決定性作用。
(3)物價變動
由於價格具有剛性,變動的趨勢壹般是上漲,因而怎樣使自己持有的貨幣不貶值,或遭受貶值後如何取得補償,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這種關心使得從事經營貨幣資金的銀行必須使吸收存款的名義利率適應物價上漲的幅度,否則難以吸收存款;同時也必須使貸款的名義利率適應物價上漲的幅度,否則難以獲得投資收益。所以,名義利率水平與物價水平具有同步發展的趨勢,物價變動的幅度制約著名義利率水平的高低。
(4)國際經濟的環境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聯系日益密切。在這種情況下,利率也不可避免地受國際經濟因素的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國際間資金的流動,通過改變我國的資金供給量影響我國的利率水平;②我國的利率水平還要受國際間商品競爭的影響;③我國的利率水平,還受國家的外匯儲備量的多少和利用外資政策的影響。
(5)政策性因素
自1949年建國以來,我國的利率基本上屬於管制利率類型,利率由國務院統壹制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壹管理,在利率水平的制定與執行中,要受到政策性因素的影響。例如,建國後至十年動亂期間,我國長期實行低利率政策,以穩定物價、穩定市場。1978年以來,對壹些部門、企業實行差別利率,體現出政策性的引導或政策性的限制。利率還取決於國家調節經濟的需要,並受國家的控制和調節。
利潤率的平均水平,資金的供求狀況,物價變動的幅度,國際經濟的環境都反映了市場調節的必要性,不過,政策性因素也從側面顯示宏觀調控的作用,所以,貸款利息的波動受市場和國家發展需求兩個重要因素***同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