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壹)2006-2008年基層服務(就業)畢業生申請貸款補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就業類型為5種基層服務(就業)項目,分別是: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壹村壹名大學生項目;
2.在基層單位連續服務(任職)5年以上;
3.在校期間未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不能申請。
4.特別提醒:2006-2008年畢業,但首次就業時間在2009年以後(含2009年)的,需要工作單位出具首次工作時間證明,並請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2)2009年、2010年、2018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到基層服務(就業)工作的畢業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基層單位連續服務(任職)3年以上;
2.貸款畢業生無逾期還款記錄;
3.2018,小學學費補償貸款三年補償服務到期時間定義為2018年9月30日前;
擴展數據:
不合格補償和補償對象:
根據《貴州省教育廳[2018]81號幫扶函》最新精神:根據基層就業形勢和基礎設施變化的實際情況,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我省最貧困最困難地區就業,以下類別人員不再屬於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範圍:
在校期間享受過全額免學費政策的定向、委托和省屬高校畢業生;
省屬直屬高校、省外非直屬高校、各市(州)高校畢業生來我省基層工作服務的;
2005年以前畢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2006-2008年,參與基層五大工程,無貸款;
2006-2008年畢業參加“五大工程”下基層服務並在畢業生就業過渡期內就業兩年以上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工作單位是私營企業;
在貴陽市六城區(南明區、雲巖區、烏當區、白雲區、花溪區、觀山湖區)和遵義市兩城區(匯川區、紅花崗區)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在新設立的縣級區域,如黃果樹管委會、百裏杜鵑管委會、貴安新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以及高校、職教城、中職、高中等縣級以上直屬單位就業的省屬高校畢業生;
文職人員(會計、辦公室工作人員、記者、銷售人員等。)不在艱苦行業壹線工作的人。
參考資料:
桐梓縣人民政府-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及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參考資料:
貴州大學-貴州大學關於2018面向畢業生的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