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戀愛期間合夥買房。
男女* * *都以同樣的出資付了首付,並以他們的名義辦理了按揭貸款。其實只有男方在還貸,只是雙方分手了,沒有結婚。房子怎麽分?
1.內部關系為* * *,按雙方實際出資額確定比例份額。
2、外部關系,都是* * *某人房屋,出租、出售房屋需要兩個人同意。
3.如果壹方想取得全部產權,需要通過協商達成壹致,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房貸沒有結清,需要先還貸,再重新申請房貸,這也涉及到壹系列稅費,會消耗大量的精力和金錢。
註意:戀愛期間合夥買房需謹慎,簽訂出資協議,保留出資證明。
第二,婚前買房,婚後領產權證。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買房時沒有貸款,不影響對壹方婚前財產的認定,婚後房屋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買房時有貸款,婚後償還,產權歸股份。壹方婚前投資的部分為婚前財產,婚後償還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註:保留房屋買賣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存取款憑證。
三、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尤其是壹方出資,另壹方不出資的情況。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父母的貢獻性質,則贈與關系被視為贈與。
2、借貸關系,子女向父母借錢並打欠條,婚後視為夫妻同債。
註意:為了防止以後發生糾紛,家長也要和孩子簽訂借款協議,最好經過公證。
第四,壹方婚前購買,婚後轉賣的房產如何認定權屬?
1,仍屬於婚前財產,但實踐中離婚時財產的來源和區分存在問題,應保留相關證據。如:房屋買賣合同、過戶憑證,避免壹行多戶或多行多戶。
2.如果出售後再次購買* * *居住的房屋,必須保留證明房產變動關系(如前後資金流向)的證據,以獲得法律支持。
5.婚前房產證上加的名字要征收3%的契稅。
新婚姻法出臺後,立刻引起了壹場房產證加名風暴。很多夫妻去辦理這個業務,但是分為兩種情況:婚前房產證加名,婚後房產證加名。那麽,它們之間有什麽區別呢?
1.婚前房產證加名字。
產權改了多少,就要交多少稅。
據了解,婚前財產加在配偶名下,雙方沒有合同約定過戶比例的,按照規定,按房產市場價的壹半征收3%的契稅。
假設配偶壹方的房價為654.38+0萬元(以相關機構評估為準),房產證上加女友名字需要繳納契稅654.38+0萬元× 50% × 3% = 654.38+0.5萬元。
如果產權按比例分割,雙方在達成協議後會與房產部門簽訂協議,註明各自的份額,並按份額征稅。
六、新婚姻法買房註意事項與* * *擁有產權的適用有關。
如何有效地確定房屋的所有權是目前諸多問題中爭議最大的壹個。建議夫妻雙方可以通過申請房屋所有權的方式解決房屋所有權問題。所謂* * *產權,是指壹處房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 * *人,* * *人根據自己股份的大小對* * *房產享有壹定的收益。* * *產權可以有效解決夫妻雙方的房屋產權歸屬問題。
夫妻雙方在辦理* * * *產權前,應先通過房產中介和房管部門了解辦理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材料,並咨詢相關註意事項後再辦理。
壹般來說,新購買的房屋需要向所在區房管局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手冊才能辦理產權。已購房的夫妻申請添加* * *產權人的,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產證原件。如果房子處於按揭貸款狀態,他們需要先還清房款,否則無法辦理。另外,如果夫妻雙方在登記結婚前就有產權的話,會按照無血緣關系處理,需要按照房屋過戶來處理,所以稅費很多,比如契稅、營業稅,通常占總房款的5-10%左右。
七、對夫妻婚前買房的建議。
如果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但產權上沒有記載份額,雙方又沒有約定份額,那麽按照* * *,壹人壹半。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沒有約定的按照實際出資份額分割。所以,買房的時候,別忘了對各自的出資進行約定公證。
他們在戀愛的時候,可能不在乎誰付出了多少,但是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壹旦兩人談好了,分割財產就容易產生糾紛。因為大部分夫妻在買房和裝修過程中出資不同,有的房產證上只寫了壹個人的名字。如果最終很難確定他們的出資額,就容易產生矛盾。
壹般來說,戀愛期間購買的房子,登記在冊就歸誰。如果是兩人共同購買(即登記在兩人名下,未取得產權證的,要看是否是購房合同上兩人的名字),那麽就按照* * * *分割。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交過錢,那麽我們分手時房子歸男方所有,但男方應該返還女方的錢。這裏有壹個前提,就是女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已經交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很難得到保護。
提醒:情侶婚前買房最好以“聯名”方式,即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共同買房”的手續並不復雜。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壹欄同時填寫了兩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辦理房產證時,男女雙方都要將相關證件交到房管部門。
夫妻婚前共同買房。首先保證兩個人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權。此外,個人壹定要保留投資證據或簽訂協議證明自己在購房中的投資金額或比例,避免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
買房時,無論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要體現兩個人的名字,但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比例。因為房產證上同時有兩個業主名字的時候,就要分大小產權,提前按份額分產權。如果婚前購買的房產,雙方都已付款,但只有壹方有名字,而另壹方因為不好意思或怕影響兩人感情,未能在房產證或相關文件中顯示該房屋的所有權利,壹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必然會產生糾紛,使這壹方處於不利地位。所以婚前共同買房很重要,可以避免以後的房產糾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20。請以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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