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超前消費,其實就是花明天的錢享受現在的適度,但這很正常,因為在這個時代,超前消費是必須的。盡管收入進步了,物價也漲了,人的消費自然也會漲。每月工資勉強夠日常開銷,但如果遇到壹些突發情況,就只能靠提前消費了。
但如果沒有節制,就只能定性為“享樂主義”。這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壹些年輕人選擇購買完全沒有必要的產品,比如新手機、電腦或包,而不考慮他們的收入水平。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年輕人會負債累累。想要肆無忌憚的享受當下,到頭來面對的只有沈重的債務。近年來,網貸、校貸等事件層出不窮,甚至有人因為還不起錢而選擇在好的時候離開這個世界。形勢的嚴峻性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因為網貸而犯錯或觸犯法律法規,人們開始質疑民間的假貸組織:這些渠道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事實上,大多數假貸款渠道都鉆了法律的空子。
很多規定是不可預測的。妳認為它們是非法的,但妳說不出為什麽。這其實是由於當時貸款市場的無序。?為了規範市場,維護金融業和社會的穩定,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安全,國家開始出臺相關規定對市場進行“清理”。根據規定,網貸機構最高貸款金額不得高於20萬元。此外,還明確了在下列情況下,不再自然償還債務,因為借款人可以不還或少還。
高利貸、套路貸、冒用信息貸自古以來,人們只要壹提到借款,就能聯想到“高利貸”與高利貸。所以我們都應該知道,高利貸的利息特別高,借出去的本金不壹定有幾天利息那麽多。基於此,國家對高利貸的控制壹直很嚴格。同時,為規範騙貸行為,最高法院決定修改新規,引入“浮動利率機制”。根據新規定,超過“4倍LPR”價值的年利息貸款屬於不必償還的高利貸。最妙的是,如果借款人已經還完了所有利息,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利息。
所謂常規貸款,其實也包括學貸。壹般來說,貸款是貸款人利用各種套路“強迫”借款人在違背借款人意願的情況下簽訂接收、典當、擔保等相關協議,進而虛增貸款金額或惡意違約而形成的虛偽債權債務。從這些解釋可以看出,套路貸明顯是違法的。
侵犯了借款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也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所以,如果發現自己掉進了別人的“套路”,不小心產生了假貸款交易,壹定要采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當然,套路貸不壹定要還貸,也可以起訴對方。
被冒用信息貸款,很多人對個人隱私不太重視,對手機號、銀行卡號、身份證號等數據也毫無顧忌,但要知道信息壹旦泄露有多嚴重。當妳的信息被“竊取”後,妳很可能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借了很多錢。當然,如果是這種情況,並且妳能提供相關證據,就不需要還款了。
?砍頭利息,借錢為不當行為,非法網貸組織放貸人在借錢時以產生費用為名,扣的錢有的是砍頭利息,這在網貸渠道比較常見。但國家明令禁止,壹旦發現,也不能幸免。如果借款人遇到這種情況,只需要償還所借的錢和相應的利息。
按照法律規定,假貸款渠道必須明確借款人假貸款的目的。如果渠道知道借款人利用假貸款進行違法活動,借款人不用還錢,雙方都會被追究責任。在國家的管制下,市場上的網貸機構越來越少,但仍有壹些不合格的非法機構沒有被發現。如果借款人通過非法網貸渠道借錢,那麽這筆錢是不需要還的。
對了,如果妳想保證妳借的機構是合法的,可以查壹下這個機構是否在征信系統上。壹般來說,沒有接入征信系統的機構都是非法的。還有,非法網貸機構的年息很高。如果是妳,妳會選擇向網貸機構借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