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賬不還法院新手段
手段1:今後,只有唯壹壹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壹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被執行人名下只有壹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被執行人提供壹套小面積房屋,用於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麽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 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手段2:查封、凍結老賴支付寶賬戶 政策解讀: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電子商務平臺涉獵很廣,成了老賴,以後網上訂旅遊住房、買保險、租房、相親等等,都會受限。 手段3:鼠標壹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鼠標壹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老賴們,以後妳的錢存在哪家銀行都不安全了! 手段4:老賴名單與網絡平臺同步,網購受限 政策解讀:最高人民法院與某互聯網征信機構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等應用平臺,在消費金融、小額貸款、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通過淘寶或天貓平臺購買機票、列車軟臥、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均受到限制。案例:因母親將其名下房產用於借款擔保,趙某登上了法院的“老賴”名單。這份名單被同步至處理平臺,從而導致趙某支付寶額度降低,網購消費被限制。 手段5:老賴不得擔任老板、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