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欠銀行貸款多年不還,肯定要追還的,個人征信也會被記錄,銀行卡會被凍結。
1、借款人的信用記錄造成汙點,借款人想要再次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話,就會非常困難。
2、逾期不還款,銀行還會以電話的形式向借款人催債,如果借款人在電話催債後都還沒有及時還款,那麽銀行則會派人上門收債。
3、如果在銀行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後,借款人依舊不還款,那麽銀行就會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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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對“疏忽”逾期 有很多貸款人產生逾期是壹時疏忽,不是有意為之。這時,要立刻致電銀行,說明逾期原因,如果能逾期並非是自己的原因再好不過。然後讓銀行開壹份非惡意逾期證明,並及時把錢還上。
2、貸款逾期超20天 貸款逾期超過20天,性質就變了。因為銀行很有可能將不良記錄送到了人民銀行,那麽借款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主動還款,並聯系銀行,告知逾期原因,這樣逾期記錄有可能會被消除。
3、被列入失信名單 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需要先還上本金和利息,然後申請從名單中消除。 個人征信的自動修復時間為5年,貸款人如果能夠保持5年的時間壹直信用良好,不發生逾期行為,5年後這個記錄會自動消除。
4、沒催收還是仍然有效的,但是賬戶估計就被銀行“核銷”掉了,這壹類的貸款屬於“沒法回收”的範疇內,會在銀行的利潤內註銷掉,而且銀行會將這筆賬掛起來,就不會對借款人進行再次催收,不過是會影響征信的,會留下不良貸款的記錄。 用“失效”這個詞語形容20年前的貸款,這有些不恰當,用銀行的的專業詞匯來講,叫“壞賬”。不管是20年前的銀行,還是20年後的銀行,銀行的每壹筆賬目都是有記錄的,銀行之所以沒有在20年後催收這筆20年前的貸款,是因為銀行在結算的時候將這筆貸款列為“壞賬”,然後進行“核銷”了。 所謂的“貸款核銷”,就是銀行經過多方努力,仍然難以回收或無法回收的不良貸款,這筆貸款會在銀行的利潤中“註銷”掉。這意味著,銀行貸款“不用還了”。
5、雖然銀行貸款不用還了,但記錄還是存在的,我國的銀行征信系統是2006年才啟用的,而20年前是早於這個年份的,當時采用的是手工記賬的方式,後來啟用電腦記賬以後,之前的手工賬單也全錄入了計算機記錄。 因為貸款已經被“核銷”掉了,所以輸入銀行的就只是壹個記錄,征信記錄上會將借款人列為“貸款不良”,除非將貸款還上,5年之後這個記錄才會消失,不然會壹直存在。所以,20年前的貸款仍然有效,也會存在在個人的征信記錄內,但銀行不壹定會再次進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