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像其他商品壹樣還嗎?答案是可以確定的。我們再仔細看看相關的法律依據。
壹、終止購房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2.履行期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
4.因雙方延遲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實現;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只要出賣人存在這些情形,如出賣人所售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出賣人違約,且符合法律法規中的解除條件,買受人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終止借款合同
消費者還要註意的是,雖然購房合同終止,但並不意味著買受人與銀行的借貸關系也終止,因為個人與銀行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的。也就是說,雖然買方不買房,但買方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依然存在,貸款必須還。
至於如何還款,方法也很簡單,就是開發商將可退還的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購房者首付的部分直接返還給購房者,屬於銀行貸款的部分直接返還給銀行,視為購房者已經提前向銀行還款。同時,銀行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抵押人或出質人按本合同約定清償全部貸款後,將抵押物或質押物退還給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的規定,受理還款並終止借款合同。
第三,解除保險合同
在銀行的購房合同和還款合同解除後,購房者在購房時辦理的保險也要註銷。由於保險法律關系是除房屋買賣關系和銀行借貸關系之外的另壹種獨立的法律關系,保險問題有其自身的特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4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如果購房者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沒有“不退保”字樣,購房者可以在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解除保險合同。之後,購買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的相關規定辦理退保和退款手續。
以上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解約退房的具體方法和法律依據。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助妳處理相關問題。在這裏提醒大家,為了避免交易的麻煩,購房者在買房時壹定要看好各方面的情況,確定沒有問題後再進行購買。畢竟買房不是小事,做決定壹定要慎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4。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全面及時的房產信息,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