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理決定與C服裝廠解除合同後,違約金不予支付;對於5萬元的損失,C廠可以依法申報債權。根據規定,如果管理人解除合同,對方將以因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申報債權僅限於實際損失,違約金不視為破產債權。
(3)人民法院受理貿易公司破產案件後,稅務機關應解除對貨物的扣押。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應當解除與債務人財產有關的保全措施,中止執行程序。
(四)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符合要求。根據規定,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宣布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計算,最短30日,最長3個月。本題中,自公告受理申請之日起至債權期限屆滿的時間在30日以上3個月以下,符合規定。
(5)中國工商銀行和D * * *公司在債權申報方式上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未代為清償債務的,應當以其將來對債務人的債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在本題中,工商銀行已經向管理人申報了全部債權,因此D公司不能再申報未來債權。
(6)對於A公司無償轉讓的654.38+0.5萬元的財產,管理人的做法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破產企業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本題中,貿易公司於2006年6月165438+10月1日無償轉讓財產,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因此管理人有權依法予以撤銷。
(7)破產費用= 15+30 = 45(萬元);* * *受益債務= 100+12+20 = 132(萬元)。
(8)①貿易公司財產的總變現價值= 150+132+120+150+0500 = 2552(萬元)。
②先清償財產擔保的債權後的財產金額= 2552-1000 = 1552(萬元)。
③清償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後的財產金額= 1552-45-132 = 1375(萬元)。
④清償工資和法定社會保險費後的財產金額= 1375-200 = 1175(萬元)
⑤稅後財產金額= 1175-100 = 1075(萬元)
剩余財產用於支付普通債權。
(9)①普通債權金額= 5+1200+1530 = 2735(萬元)
②變現率= 1075/2735×100% = 39.31%。
(3)企業A可獲得的貨款金額= 525× 39.31% = 206.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