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是依法設立的從事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銀行是金融機構之壹。銀行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是不同的。“銀行”壹詞起源於意大利的Banca。其本義為板凳和椅子,是市場上最早的貨幣兌換商的營業用具。英語翻譯成Bank,意思是存錢的櫃子。在中國,之所以稱之為“銀行”,與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有關。在我國歷史上,白銀壹直是主要的貨幣材料之壹。“銀”往往代表金錢,而“銀行”則是大型商業機構的稱謂。將處理貨幣的大型金融機構稱為銀行最早見於太平天國弘仁所著的《資政》。
2.反洗錢是指通過各種手段,防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方式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領域。反洗錢是政府運用立法和司法力量動員相關組織和商業機構識別可能的洗錢活動,處置相關資金,懲罰相關機構和人員,以達到制止犯罪活動的目的的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