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價越來越高。很多人都很難負擔得起這麽高昂的價格。但是盡管在這樣的情況下,房子還是供不應求。不僅如此,有些人就算有錢也買不到房子,因為相關部門為了保證房價不被炒,所以就如果沒有名額的話是沒辦法買房的。
去年,蕓蕓從四川來到廣州工作,但由於每個月都需要給將近4000元的房租,這讓她覺得十分不劃算,於是就盤算著在廣州買壹套房。參考了各處房價之後,決定在海珠買壹套房,但是首付湊齊了,卻被告知沒有名額的話沒辦法買房。這時候她把正愁沒名額的時候,在廣州工作了7年的表弟阿浩跑過來說他手上有壹個名額,可以免費借給她用。
兩人壹拍即合,她用表弟的名義買下了自己看中的那套房兩居室,並且把其中壹間租給了其他人用以補貼房貸。但這時候,意外發生了。她的表弟阿浩原本說過自己沒有女朋友,不需要買房的,現在突然蹦出壹個女朋友,而且還在3個月內結婚了。結婚時表弟對她說:“表姐,我剛結婚,開銷比較大,可以便宜點租壹間房給我麽?”但她剛找到租客簽了合同,當場就拒絕了。沒想到他居然說:“妳用了我的名額,害得我再買房要給7成首付,現在無力支撐。妳應該賠償。”
蕓蕓提出給表弟10萬的補償,但是表弟當場拒絕了,現在壹口咬死房子是自己買的。而她不過是借了壹點錢給他買房罷了。這壹下子就讓她懵了。她多次跟阿浩商討,但是對方將他置之不理。無奈之下她只請律師通過相關途徑去解決這件事。但是律師表示:“由於他們兩個當初沒有簽訂借名協議,而且她也沒能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借名買房,因此,她的官司究竟能不能贏都是問題。房子可能拿不回來了。”
@網友“卡卡”:“房子是沒辦法直接拿到的,只能訴求還錢。對方實在還不起了才能拿房去拍賣,房子表姐壹樣拿不到的。 ”
@網友“皮卡汀尼”:“現在有些親戚真的不如外面的朋友,我表哥自從借錢後就沒在理過我,已經兩年多了,我聽我媽說他都買車了……反正壹千塊錢看清楚壹個人,就當買教訓了 ”
@網友“紅茶帝”:“房子是看房產證。 弟弟都說了,是姐姐借錢給他買的(如果屬實),房子完全屬於弟弟的啊。 而如果弟弟說謊,那也證明這個姐姐鉆了法律的空子。 最多這事就是判弟弟把首付還給姐姐,估計很難有其他結果。 ”
沒有協議,說明表姐沒有相關意識。表弟承認是借的錢,不算太壞 。很多人在金錢面前,都很少講親情的了。對於這件事妳有什麽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