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北京發生了壹起綁架殺人案。受害者劉某被壹男壹女綁架後窒息而死。
殺人犯究竟為什麽要綁架壹個無辜的女人?是為了錢嗎?就讓小編帶妳壹起回顧壹下整個案例吧。
兇手是壹男壹女,壹對前夫妻。男罪犯是喻偉,1978年出生於河南省安陽市。女行兇者李嵐,1980年出生,同樣來自河南安陽。
由於李蘭的美貌,喻威對她著迷並瘋狂追求,兩人於2010年結婚。
李蘭有壹個問題。為了滿足她的需要,俞偉幫她持有了幾張信用卡,主要持卡人是李偉,次要持卡人是李嵐。此外,他們還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壹起買了壹套房子和壹輛車。
由於李嵐經常沖動消費,這讓處於工薪階層的兩人生活異常艱難,兩人不僅是月光族,還成了“透支壹族”,只能靠透支信用卡維持生活。
兩人的生活越來越艱難,喻威曾多次委婉地勸李蘭攢點錢,但李蘭卻沒有完全收斂,還是大手筆。
漸漸地,余先生變得很生氣,兩人因為花錢的事吵了好幾次架。2011年,他們離婚了。
離婚後,李偉和李蘭分割了他們的財產。房子是李偉的,汽車是李蘭的。此外,李蘭還提出要自己還清信用卡透支的近10萬元,並辦理離婚手續。
在他們離婚壹個多月後,余接到了壹個銀行職員的電話,催促他還清信用卡透支。
喻偉解釋說,他的信用卡將由李嵐償還,但銀行工作人員拒絕了他的信用卡,他們只催促主卡持有者還清欠款。
喻威對此毫不知情,便去聯系李嵐,與他商談還貸事宜。離婚後,李蘭辭去私企的工作,開了壹家美容院。然而,由於經營不善,它很快就破產了。
李說,她知道償還銀行貸款的重要性,但她手頭沒有錢,但她會做壹些事情。
俞偉別無選擇,只好先回去,但回來後,他接到了另壹家銀行的電話,銀行說,如果他不盡快還錢,他將把錢交給公安機關。喻威很不高興,又和李嵐談起了還款的事。
還款期限越來越近,但兩人仍然沒有偷到足夠的錢來償還,心情急迫的李藍翔下了主意:兩人壹起去綁架,搶到錢後再還清欠款就可以了。
而見俞威猶豫了,李嵐和來萊說她不同意玩失蹤,反正主要持卡人是俞威,法律制裁將是俞威,李嵐的脅迫起了作用,他們開始策劃綁架和搶劫。
2012年8月5日,喻偉(音譯)和李嵐(音譯)開著婚車來到北京昌平壹家超市的停車場。他們綁架了正在駕駛桑塔納的劉,綁住她的手腳,用膠帶封住她的嘴,給她戴上面具,然後開車出了城。
當他們開車去保定時,他們試圖強迫她交錢,但發現劉已經因窒息而停止了呼吸。
經過壹番商量,兩人繼續把屍體擡著向前走,到了石家莊井陘縣北部的壹個偏遠地區,兩人把屍體埋了。
事後,兩人回到安陽,並與公司壹起逃到廣東省中山市工作,希望能逃避法律制裁。
在受害者劉某的家人發現劉某失蹤後,他們報了警,警察立即展開調查並收集證據。經過細致的調查,警方確定嫌疑人是喻偉和李嵐。
2012年8月29日,井陘縣警方與北京昌平、河南安陽警方聯合行動,抓獲了廣東中山兩名男子,並將俘虜送回井陘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俞偉和李嵐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世界上只有壹種疾病,那就是貧窮之病。因為不懂得節制消費,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最終害人害己,自毀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