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同體。 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占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二、2019年5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對5月6日央行宣布的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政策框架進行了進壹步細化。《通知》明確,定向降準將分3次落地,並明確了3次落地的規模。即5月15日、6月17日分別下調縣域農商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7月15日下調其存款準備金率至8%。隨著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不斷發展、農村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國家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投入的不斷增加,農村商業銀行憑借其在制度和客戶市場方面的優勢,在農村金融領域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領頭羊,銀行,農商以其靈活的管理體制、高效的業務流程、規範的公司治理、與三農和小微經濟的天然對接,紮根農村、拓展業務,努力發揮新時期服務三農和小微的主體作用,在中國金融體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