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的呆賬貸款比例最高為 2%
農村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農村金融服務,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是我國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持力量。
針對目前農村信用社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改革。
(壹)觀念創新,提高認識。觀念創新是壹切創新的前提和基礎。農村信用社要緊緊抓住《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出臺的有利時機,積極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改革與發展的成功經驗,牢固確立“以人為本”、“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以科技發展為支撐”的經營理念,以支農富民為己任,把農村信用社改革真正辦成“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二)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農村信用社改革應是目標壹元,模式和路徑多樣。只要農民的融資需求能夠得到滿足,農村信用社或組建獨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合作銀行,或作為農業發展銀行的基層機構,或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加強管理,改善經營,都是可允許的選擇。無論采取何種產權形式,都必須在法人治理結構、股權分配、運行機制的基礎上進行規範改造,使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無論采取何種產權制度和組織形式,農村信用社都要堅持服務“三農”的經營宗旨,從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進壹步增強和完善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功能。
(三)強化內部產權約束,規範法人治理結構。首先,要按照“三會分設,三權分開,有效制約,協調發展”的原則,健全完善農村信用社的內部治理機制,以此建立健全內部治理的組織結構和恰當的制衡機制,確保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其次,正確處理好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主要是要處理好農村信用社與人行、銀監會、地方政府及聯社的關系。經營監管由銀監會負責,銀監會根據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科學設計指標體系,依法監管。行業管理分兩個層次:縣以下兩級是實行壹級法人或二級法人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縣以上通過專業機構進行行業管理。
(四)把握方向,科學定位。服務“三農”,是廣大農村信用社比較壹致的市場定位,具有壹定的政策取向。對經濟落後或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必須搞好自己的主業———信貸支農工作,要以有利於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增長為己任。隨著農村城鎮化發展步伐的加快,壹些地方正從農業社會步入工業社會,“三農”的概念已起變化,再用這壹概念去界定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就很難適應改革發展形勢。
(五)加快農村信用社科技興社步伐。首先表現在金融科技隊伍不能適應現代科技發展的需要,科技人員少,尤其是缺乏既精通現代計算機通訊網絡技術,又精通金融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其次是金融科技應用率低,要打破制約農村信用社的科技“瓶頸”,僅靠壹個個單壹的農村信用社是無法解決的。農村信用社既需要運用先進的科學手段,未雨綢繆加大科技投入,解決好科技興社問題,更需要壹級管理組織來組織實施,如系統網絡的開發、利用,科技人才尤其是復合型人才的引進等。
(六)政策支持,優化環境。為使農村信用社在較為寬松的環境中得以休養生息和健康發展,壹方面,鑒於其農村金融主力軍的重要地位和合作金融的特殊性質,再加上其服務於農業這壹弱勢產業的較低收益性,國家應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壹是國家稅務要減輕農村信用社的稅賦;二是國家財政要對農村信用社的保值貼補利息給予等額補貼;三是中央銀行設立專項貸款基金,把這部分基金列入每年的信貸總盤子中,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四是提高農村信用社的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