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變更登記明細表-公司簽署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4.按照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名(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名。
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會提交決議(由公司董事簽署)。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者董事會決議(董事簽字)。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董事簽字)或者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還應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其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的股東會會議記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應當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7.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稱變更涉及公司董事變更的,應根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報送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材料無需重復提交。
二。貸記卡年檢需提供的材料
1.行政許可(即貸款卡)。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當年通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原件,事業單位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3.當年通過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4.國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5.地方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企業法人應提供上年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7.投資者身份證和代碼證復印件。投資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投資者為企業的,應提供其組織機構代碼證。
8.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