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三孩可以在限購區再買壹套。
《通知》要求,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兩年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家庭自住住房的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654.38+0萬元/戶。
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到80萬元/戶。
根據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個或三個子女的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比如員工小王,按規定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兩年,住房公積金余額5萬元。首套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王曉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0萬元(5萬元* 12 = 60萬元,達到40萬元上限)。新政實施後,王曉公積金貸款額度為75萬元(5萬元* 15 = 75萬元,未達到80萬元上限)。
員工小李已經生了兩個孩子。她已按規定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兩年,住房公積金余額7萬元。她第壹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為了購買第壹套家庭自住住房。新政實施前(2022年6月65438+10月1,最高額度由60萬元/戶上調至80萬元/戶),小李公積金貸款額度為80萬元(7萬元* 12 = 84萬元,達到80萬元上限)。新政實施後,小李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為654.38+0.2萬元,7萬元* 654.38+0.5 *(654.38+0.20%)= 654.38+0.26萬元,達到貸款額度上限654.38+0.2萬元。
生育二孩、三孩及未成年子女的寧波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城四區”)已擁有2套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寧波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內四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
寧波住建局表示,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產生的住房需求屬於合理改善型需求,因此在新政實施前規定的住房套數上增加了1個購房名額。
實行房屋征收和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改造,促進城市有機更新,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同時,調整優化集體土地房屋征收拆遷評估機制,提高房屋征收拆遷貨幣安置比例,實行征收安置票制度。可以持房票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積極引導房地產企業向持房票購房者提供購房優惠。房票也可以根據兌換規則,到期兌換或提前兌換。相關部門和地區壹直在制定政策、制度和操作細則,並適時發布。
《通知》要求,堅持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根據供求關系實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別化供應調節,保持合理的住宅差價,合理優化商住建設比例。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預付的投標保證金)。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實行意向預申請,剩余出讓金按照意向預申請的相關要求支付;未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支付剩余出讓金。
寧波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讀土地供應變化稱,壹是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增加三江、東部新城等核心區域優質純住宅用地供應,打造標桿品質樓盤,豐富市場產品類型,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住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質。二是為降低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潤率,提高房地產企業拿地積極性,新增供應土地將調整房價、地價限價,使房屋之間的差價更加合理。第三,在住房供應結構方面,將在住房供應緊張的地區增加土地供應,並結合市場需求協調商業和辦公的比例,減少過剩的配套設施。
企業可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繳納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
對於幫助企業脫困,《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用銀行保函置換相應的商品房預售項目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不得拒絕接受合規的銀行保函。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施工支付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重點監管額度以外的預售資金繳納寧波土地競買保證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引導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審批和發放。
同時,寧波將繼續開展防範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專項行動,以“保交房、保民生、保穩定”為重點,加強房地產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實現涉房風險閉環管理;加大對房企風險相關項目的幫助,鼓勵國企參與項目重組,盤活項目;規範房地產企業市場行為,打擊涉房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寧波住建局特別說明,
為規避風險,要求在保證資金安全、不影響正常建設項目支付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超過重點監管限額的預售資金。同時,在資金安全方面,房企需要及時回籠資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房企母公司或總公司應提供資金及時回籠的承諾或擔保;為確保預售資金及時回籠,管理和住建部門將在土地拍賣、資金使用和回籠等階段建立溝通聯動機制,對用於支付定金的預售資金進行閉環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在商品房預售方面,寧波首先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築。申請普通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形象進度條件為“三分之壹高層封頂多層”,綠色建築項目形象進度達到0,可以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為推進建築工業化進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新政實施後,裝配式建築占建築面積35%及以上、項目形象進度達到0的商品房項目,也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二是每批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預售建築面積暫由不低於5萬平方米調整為不低於2萬平方米,每批間隔時間暫由不低於3個月調整為不低於1個月;對擬銷售商品住宅全部為商業、辦公類商品住宅的項目或批次,不設每批次2萬平方米的最低限額,各地住建部門可根據情況靈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