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
(2)借款人是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然人;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7)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借款條件;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組合貸款辦理流程:
第壹步:到貸款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和開發商售房許可證復印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區縣的建行房地產信貸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申請書”。
第二步:銀行審核
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第三步:到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銀行審核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擔保的簽訂質押合同)。組合貸款
第四步:到產權部門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有兩種擔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的任何壹種。
第五步:辦理住房抵押保險手續
借款人到產權部門辦理完抵押或質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貸款銀行辦理房屋保險手續。
第六步:簽訂還款協議和劃款
采用儲蓄卡代扣方式還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儲蓄網點辦理還款代扣儲蓄卡,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協議。委托單位代扣還款的,單位與貸款銀行簽訂協議。
第七步:銀行劃款
借款人按與貸款銀行約定的時間到貸款銀行辦理領款手續,貸款銀行將款項劃入售房單位;用於修、建房的貸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