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現精準調控和長效管理,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實施覆蓋全市的“雙控”制度。
1.調整土地流轉方式。總結2020年以來城市“雙控”的成功實踐,城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以“控房價、控地價”方式供應,嚴格控制土地溢價率。對於住宅、商業、辦公等混合用地,可以采取“控房價、競地價”的方式。
2.加強房價備案管理。全面推行商品房最高備案價和區指導價制度,抓緊完善以成本為基礎的價格備案指導細則,由各縣(市、區)制定,報市城市住房和房地產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審議實施。2021 1之後取得銷售許可證的項目,按照調整後的備案規則重新計算核準。
二、建立覆蓋全市的科學監測體系。
3.建立市場監控平臺。建設全市房地產市場監測綜合平臺,以住宅用地價格、新建商品住宅價格、二手房價格、住宅租賃價格為核心指標,以土地、信貸、住房供應等指標全面監測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建立房地產市場月度分析、季度評估、年度考核和部門信息共享機制,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4.加強住房金融監管。加強個人住房貸款規模管理,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性貸款、消費性貸款、按揭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加強住房購地資金來源審核,禁止房地產企業使用非自有資金購地,嚴控購地加杠桿。
第三,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保障體系
5.增加住房保障。進壹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努力滿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進城市舊社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和舊城區更新,努力改善困難群體和原住戶的居住條件;擴大人才公寓建設規模,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
四、加強對房地產市場預期的合理引導。
6.加強土地市場監管。加強房地產與地產的聯動,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土地供應的總量、結構和時機。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實行相對集中公告出讓,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單獨規劃、快速審批”,做到應保盡保。及時發布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現有住宅用地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7.調整住房貸款政策。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引導作用,按照“壹保兩限三禁”的原則調整現有貸款額度,引導合理住房消費,抑制購房投資投機。
8.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建立健全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加強市場形勢和監管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引導市場預期。堅持輿論正面引導,客觀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引導理性消費,杜絕炒作和虛假片面信息誤導消費預期,對發布虛假信息、造謠生事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全面壓實屬地主體責任
9.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各縣(市)、通州區、海門區要編制本地“壹城壹策”工作方案,並報市政府備案。建立房地產調控考核問責機制,將“房價指數調控目標”納入縣(市、區)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力、土地和商品住房價格波動較大、未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10.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成立房地產調控督察組,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鐘* * *南通市委辦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