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積金的,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合同)、購房* *(或收據、房貸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對房屋進行翻建、大修的,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書》或相關證明、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需要申請提取配偶及同房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憑結婚證或戶口本及上述相關證明,按規定程序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供購房合同(或合同)、購房* *(或收據、房貸銀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3.支付房租的,提供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戶口本、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公積金分期提取登記表。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
6.戶籍遷出所在市、縣的,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本、護照、簽證。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退保的,應當提供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證明或者遺贈、裁判文書等。
8.非本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申請提取時應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公積金,通常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部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逐步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帶薪職工跨區域購房的資金需求。
2016,18年2月8日,根據央行、住建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從2月21日起,由現行按歸集時間劃分的活期、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壹年期定期存款統壹基準利率。
相關定義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壹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壹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壹項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單位為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